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009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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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09-11-25 15:16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09-11-25 15:1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2009〕23号
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相关直属单位:
为向建局30周年献礼,提高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学业务、练技能的积极性,进一步熟练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业务知识及应急装备的使用技能,确实增强干部职工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迎接环保部开展的“大比武”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竞赛领导小组)。局长张培增任组长,副局长谢昉、柯智明,总工程师赵建国任副组长,市局监察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危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竞赛领导小组在市环境监察支队下设竞赛办公室,支队长张军兼任竞赛办公室主任,市局监察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危中心相关领导任副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搜集资料、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二、参赛范围和内容
(一)参赛范围
1、各区环保局(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以下同)所有从事环境监察工作的人员;
2、各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危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凡属参赛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预赛,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必须经竞赛办公室批准。无故不参赛的,竞赛办公室将报竞赛领导小组,并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
(二)竞赛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业务知识(笔试);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应急装备的操作使用技能(现场操作)。
(三)参考资料
1、环境应急响应实用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环境监察知识题库(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
3、应急装备使用操作说明书;
4、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三、竞赛的方法、步骤和时间
此次竞赛分个人、团体赛。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危中心不参加团体赛评奖。
(一)预赛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竞赛笔试预赛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考场自定、闭卷答题、竞赛办公室巡考的办法进行。预赛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单位自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装备的操作使用技能预赛。
(二)选拔
1、各区环保局、各分局选拔本单位预赛成绩好的3名同志组成团队参加决赛。
2、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各选拔本单位预赛成绩好的6名同志,市辐危中心选拔本单位预赛成绩好的3名同志参加决赛。
(三)决赛
本次知识技能竞赛决赛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场、统一考题(笔试和操作)、统一评分标准、两级评比的办法进行。决赛时间初步定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个人评比:决赛笔试和操作总分取前10名,市局直属单位取前5名。
团体评比:各区环保局、各分局所有决赛人员成绩总和取前6名。
四、表彰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人员,经考核后,由市环保局授予武汉市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团体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5名,并在全市环保系统通报表彰。
参加竞赛活动表现突出的其他人员,由各区环保局或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五、要求
(一)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动员,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参赛。教育参赛人员积极备赛,刻苦钻研业务,掀起环保队伍的干部职工立足本岗学专业,钻技能的练兵高潮。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参赛人员搞好复习、备考工作,做到工作、参赛两不误。
(三)竞赛办公室要增强责任心,遵守竞赛的相关纪律,以保证竞赛成果的公平、公正。
(四)工作专班要紧密配合,周密计划、科学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区两级环保相关部门也要大力支持竞赛工作,使这项竞赛真正能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干劲。
各区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在5月6日前报竞赛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联系人:罗巍 谌政辉
联系电话:85807191 85806893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应急 竞赛 通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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