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022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0-10-25 10:24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10-25 10: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特 急
武环〔2010〕83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环保局处置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
按照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武汉市环保局处置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武汉市环保局处置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和我市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妥善处置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积极探索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新途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处置社会安全事件机制,预防和减少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其总体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最大限度地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大对企业的环境安全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节约资源,增产减污,实现清洁生产。严格执行群体事件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消除诱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各种因素,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要求,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由事发地的环保部门在辖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处置;跨区的由市环保局在市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处置。
(三)坚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原则。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区应及时启动《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在最短时间内控制污染的扩大和事态。
(四)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协商、调解、教育等方法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要在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考虑群众的理解和承受程度,从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当事人和企业有关人员的工作并及时组织调处,控制事态的扩大,防止事态升级。
(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原则。环境污染事件引起的纠纷处置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同时要讲究方法和策略,因情施策,分类指导。对群体性环境污染事件,要区分规模、对象和性质,依法采取有效的方式,及时果断处置。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环保局监察处、法规处、办公室、环评处、财务处、自然生态处,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信息中心、辐危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
(二)有关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严重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处置预案;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协调相关市直部门;研究解决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监察处负责对在预防和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法规处负责事件中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解释和答疑。
办公室负责事件中政务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并承担后勤保障等工作。
环评处负责参与处置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
财务处负责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
自然生态处负责参与处置涉及农村和生态有关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
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事件的现场处置,组织涉及事件主要诉求的责任单位的接待、劝解工作,并对事件起因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事件现场的定性和定量监测;及时报告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预测事件的污染范围和发展趋势,提供决策依据。
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加强互联网舆论控制和正面引导。
辐危中心负责涉及放射源(含放射性同位素)、电磁辐射、危险固体废物污染事件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处置。
各区环保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并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巍,电话:85807191)。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环境问题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各级环保部门要制订针对环境污染引发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环境问题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信息进行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接到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等级、范围和可控情况等,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事发地党委、政府、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处置中,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三)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出现反复
事件平息后,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出现反复。
(四)遵守纪律,统一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事件需要公开报道的,要严格按照关于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遵守纪律的原则。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造谣攻击,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主题词:环保 安全 防止 方案 通知
抄送:武汉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