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家“十二五”环境统计范围扩大,新增了农业和机动车排放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发生较大变化。列入国家考核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一)废气
2011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6359.95亿标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85万吨,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6.83万吨。
全市烟(粉)尘排放总量2.84万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2.26万吨,工业烟(粉)尘去除率99.35%。全市重点污染企业拥有工业废气处理设施846台(套),其中大型高效脱硫设施43台(套)。
(二) 废水
2011年,全市废水排放量76581.9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3304.34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0.43%;生活污水53200.97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69.47%,生活污水排放量仍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81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94万吨。工业废水中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石油类116.13吨,挥发酚659.86千克,氰化物2120.87千克,铅112.94千克,总铬253.25千克。全市工业重复用水率81.03%。重点污染企业拥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270台(套)。
2011年武汉市正在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19座,全年共集中处理污水约5.99亿吨。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2%。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1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379.65万吨,综合利用量1373.83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49.89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7.5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50.1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9.59%。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5.82万吨,综合利用量2.37万吨,处置量3.46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