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持续实施拥抱蓝天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我市空气质量逐年不断改善。2017年1-5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7天(其中优10天、良87天),优良率为64.2%,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0天(其中优减少2天、良增加12天);重度污染天数为4天,1天严重污染,比2016年同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1天;PM10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下降4.6%;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下降11.1%。
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源解析结果,我市PM2.5污染来源中燃煤排放占比达到20%,PM10污染来源中燃煤排放占比达到22%,燃煤污染是我市空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之一。“十二五”以来,我市大力开展拥抱蓝天行动,将燃煤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开展了以后几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标准
全市燃煤锅炉准入条件逐年加严。《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明确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政办[2016]10号)提出“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煤设施;非禁燃区内的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武汉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政规[2017]7号)提出“全市原则上不予新建燃煤锅炉。”
(二)持续开展燃煤污染治理
1.中心城区已全部完成禁燃工作。2012年将禁燃区范围扩大至三环线区域,并利用3年时间完成禁燃区内845台燃煤锅炉的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实现了燃煤锅炉的结构性减排。
2.加快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超低排放改造范围。2015年以来,已全面完成9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前将完成20万千瓦级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加强末端治理大力减少燃煤污染排放。
3.推进散煤污染治理。 2016年以来,工商部门联合相关区对禁燃区散煤加工销售点累计关停98家、督促转向经营13家、引导注销2家,禁燃区内不再核发散煤加工销售的营业执照。
4.严格燃煤锅炉监管。质监部门制订《关于加强我市高污染燃料锅炉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的燃煤锅炉不接受施工告知、不开展监督检验和不办理使用登记;对我市105家重点用煤大户煤炭质量进行了全面抽检,青山区对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企业进行了查处。
5.开展禁燃区专项执法行动。2016年,为防止已改燃锅炉恢复燃用高污染燃料及禁燃区内新增高污染燃料设施,环保部门对禁燃区内在用锅炉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无人机空中巡查等方式,共排查禁燃区内在用锅炉543台,对洪山区和平硅酸盐新墙材有限责任公司、江汉区龙潭洗浴场、江岸区空军457医院等12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其锅炉实施了停用或拆除。
(三)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气源组织保障
自我市开展天然气利用工程以来,天然气产业取得了持续较快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大气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武汉作为华中地区用气量最大的城市,2016年用气量达23.9亿立方米,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4.77%,占全省用气总量约51%。目前,我市上游共有中石油“忠武线”、“淮武线”、“西气东输二线”及中石化“川气东送线”等四大主干管网汇聚。同时,我市已形成由高压外环线接纳和调配上游气源、中环线向城区输配气、江夏安山储气库提供应急储备调峰的“两环一基地”供气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燃煤作为我市空气中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已列入我市大气污染减排的重点管控对象。下一阶段,我市将在控制煤炭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武汉市“十三五”拥抱蓝天专项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力争实现减少500万吨煤炭消费总量。
(二)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武汉市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已明确要求将禁燃区范围扩大至我市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和外延部分、新城区的建成区和主要工业园区。目前,已初步拟定《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拟对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者清洁能源改造,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实施。
(三)加大散煤污染整治力度。对禁燃区内散煤加工、销售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清查核实禁燃区小餐饮店等商户散煤来源。
(四)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我市天然气未覆盖区域配套管网设施规划建设;与即将投产的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及中石化“新粤浙线”联通,进一步巩固我市国家天然气主干网输配中心地位;推动我市1亿立方米(气态)大型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项目建成落地,进一步提升我市天然气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通过政策鼓励引导,充分发挥环保、产业、价格等政策对扩大天然气利用的驱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天然气利用水平,为我市燃煤锅炉改造和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供制度支撑。
最后,感谢吴俊委员对我市燃煤锅炉改造和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并共同推动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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