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
印发2018年度实施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开展污水处理厂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完成污水处理厂、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等行业86家企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加快推进交易试点,积极督促新建项目和历年应交易未交易项目落实排污权交易要求,印发《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完成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排污权交易工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成交量分别为81.87吨、9.299吨、16.58吨和90.916吨,交易总金额约262万元并全额上缴市财政国库账户。组织开展第三批重点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完成2018年新增的48家重点排污单位核定工作。
二、积极推动监测数据管理、统计及信息发布
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编制环境统计年报,按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大气及地表水环境监测数据,指导原国控企业按季度完成污染源网上直报工作,90%以上的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完成企业污染源联网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