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来主要工作
(一)推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指导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我市分别设立了青山区循环经济工业倍增示范园区及武汉化学工业区,以解决青山北湖地区存在的工业发展空间约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等发展难题。2013年4月,我局组织开展了青山区循环经济工业倍增示范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从环境承载力的角度提出了区域开发的环境限制因素和行业导向。2017年10月,我局组织开展了武汉化学工业区发展“十三五”规划环评审查,结合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提出了优先规划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还积极协助青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对此前相关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规划环评所提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促进区域环境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全力提速基础设施环评审批。青山北湖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因该区域生活污水直排北湖问题曾被列入整改范围。为加快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局领导多次到青山区调研,商谈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为区域内相对滞后的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提供解决思路。在涉及该区域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中,我局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及时对北湖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工程、青山区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四环线北湖及建设段、青化路(青江大道—竹子湖路)道路、北湖产业园供水管网二期工程、北湖产业园沿吴沙大道(胡墩路以南至赛山路)供热干管工程等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保障了区域基础设施顺利实施。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积极推进区域环境污染治理。青山区作为我市传统的沿江老工业基地,高污染行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要求,对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的禁建项目不予审批,对改扩建项目明确提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的管理要求。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治污减排,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实施钢电公司2×2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平煤公司9#、10#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改造,聚焦精公司新增生化(活性污泥法)废水处理项目,中韩石化废碱氧化提质提效项目等污染治理工程,促进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2018年,青山钢花大气国控点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增加3.8%,青山北湖的水环境质量同比保持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
(一)严格北湖生态新城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继续发挥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落实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的管理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为北湖生态新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区域环境治理力度,积极支持北湖生态新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北湖生态新城建设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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