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信息的发布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信息发布和公开工作,公众可通过门户网站及“武汉环保”手机客户端快速获取。
(一)环境质量监测的信息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金沙博彩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武汉市 金沙博彩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武汉环保”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实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具体发布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历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二是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与预报,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
(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以及《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3〕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环保部门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监测数据以及单位基本信息、自行监测方案、环保部门监督监测信息等均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公众可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的 “企业自行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栏目查看。
按照《2019年度武汉市固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2019]6号)要求,各环境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污染源监测信息“随测随公开”,在监测工作完成后及时通过污染源数据管理系统上报监测数据。公众可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的“重点污染源发布系统”栏目查看。
二、建议
如市委网信办牵头统筹智慧城市室外展示终端的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环境信息数据已通过数据接口推送至“云端武汉-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可直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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