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进行生态控制
一是划定并严格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发布实施《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等,将湖泊及其保护范围列入生态底线区,实行最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不容突破。二是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印发《落实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暨开展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中的指导作用,严守基本生态控制线,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二)推进湖泊污染防治
一是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2016年至2018年均制定了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重点、建立了协调机制、量化了考核要求。编制《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十三五”时期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印发《武汉市治理乡镇生活污水专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6个新城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实施村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动全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湖泊渔业“三网”设施拆除工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厂(场)已基本完成退养。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订推行《武汉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二是加强湖泊水质监测。制定全市湖泊监测计划,对全市所有湖泊进行定期监测和通报,及时掌握湖泊水质变化信息,并将水质监测结果纳入考核。
(三)注重湖泊保护宣传教育
连续六年开展“关爱自然,保护山川河流”项目活动,组织专家、志愿者走近湖泊、调查湖泊、保护湖泊,通过环保晚会、知识讲座、水质监测、志愿服务等形式宣传湖泊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市民爱湖护湖的环保意识。出版发行武汉地方环境教育教材《身边的环境》、《武汉城市环境教育读本》,系统科学地普及我市湖泊保护工作和“大湖+”环境教育。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严守生态底线
严格落实《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落实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暨开展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实行最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确保湖泊生态得到有效管控。
(二)持续督导推进湖泊污染防治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改善全市湖泊等水环境质量。加强湖泊水环境治理,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强化督查协调、强化上下联动、强化督导落实,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强力度深入推进湖泊等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继续做好湖泊保护宣传教育
充分发动第三方、志愿者、社会公益组织,利用报刊、电视、自媒体等载体宣传湖泊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市民爱湖护湖的环保意识。继续完善武汉地方环境教育教材《身边的环境》、《武汉城市环境教育读本》,加大对我市“大湖+”环境教育的科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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