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
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3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2018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武汉市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及责任主体。2020年,《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等设施,区级有害垃圾集中暂存场所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设置。
二、我市高度重视有害垃圾处理工作。目前,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前期研究,计划于年内开工。据悉,千子山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的焚烧规模为3万吨/年,物化处置规模为1万吨/年,配套建设固化稳定化处置设施1.4万吨/年,可以处理危险废物中的25个大类、271个小类,涵盖有害垃圾全部类别。
三、我局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并推进各区人民政府开展有害垃圾分类工作和暂存场所建设。2019年4月,我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并以正式函件印发给各区人民政府。《技术导则》按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暂存和分类处置等4个阶段对有害垃圾分类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将有害垃圾分为了8个类别,并将省内、市内能够处理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一一列出,为各区开展有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2020年6月,我局以《关于加快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站的函》(武环函〔2020〕20号)致函各区人民政府,督促各区落实《武汉市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提出的“各区政府是推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站”等要求,加快建设有害垃圾暂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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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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