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工作,对于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具有重大意义。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共负责办理国家、省、市人大政协议提案73件(主办14件,分办2件,会办58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1件(分办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会办2件),省政协提案3件(会办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1件(主办4件,会办17件),市政协提案46件(主办11件,会办35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信息已公开,并纸质函告主办单位,完成市政府要求目标任务。
一、把握办理时限,明确办理程序。围绕全市议题案工作目标把握办理时限,明确办理程序,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办理时限要求,明确各级各类议题案有条件办理的,抓紧办理;对办理有难度的,列入相关工作计划,尽力办理;对确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办理的,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汇报,争取理解支持。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提高办件质量。一是坚持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各业务分管领导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从领导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实行分级负责制,局办公室负责分解督办,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具体承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到位。三是强调将议题案主要内容及办理答复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建议提案办理为导向,推动生态环保工作上台阶。以议提案办理工作为导向,围绕湖泊保护、大气污染保护、固体废物管理、农村生态保护、行政审批等议题案重点内容,不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生态环境领域重难点问题。开展碧水行动,落实长江汉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监测和考核奖惩制度,持续推进河流湖泊排口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扩新型村湾、保留型村湾农村生活污水,督促相关区推进4个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蓝天行动,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执法,推进100余家企业制订“一企一策”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上路柴油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开展净土行动,启动武汉化工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风险隐患排查等,发布《武汉市2020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调查核算项目验收。聚焦生态保护,编制完成《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2020-2025年)》,向省生态环境厅推荐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申报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完成府河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形成《府河湿地生物图鉴》。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加快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在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人大政协议题案的办理工作,补齐工作的短板,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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