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28698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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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7-04-12 15:27 |
文   号: | 武环管〔2017〕42号 | 发布日期: | 2017-04-12 15: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管〔2017〕42号
市环保局关于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新增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申请审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新增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收悉。经研究,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新增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辐射工作种类、使用范围: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鄂环辐证 [A0126],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由于放射诊断治疗需要,你院计划将老住院部大楼一层中药库房改建成DSA机房,并新增1台DSA。本项目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射线装置。
二、同意《报告表》编制内容。你院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你院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严格实施。
(二)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三)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四)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监测计划,定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于每年1月31日前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洪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辐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1日
抄送:洪山区环保局,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