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28760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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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7-09-07 09:02 |
文   号: | 武环管〔2017〕124号 | 发布日期: | 2017-09-07 09: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管〔2017〕124号
市环保局关于武汉东本三厂变110kV输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武汉东本三厂变110kV输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220kV全力变电站扩建110kV间隔1个;(2)110kV东本三厂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3)新建全力变~东本三厂变110kV线路,线路全长5.53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0.51km,利用四回架空线路走廊1km,利用双回架空走廊1.67km,双回电缆线路2.35km;(4)新建110kV马影河~中山湖一回T接至东本三厂变110kV线路,线路全长8.07km,其中单回电缆线路1.6km,利用四回架空线路走廊2.4km,利用双回架空走廊1.67km,双回电缆线路2.35km。工程总投资9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
二、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均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限值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架空线路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线路临近或跨越房屋时必须达到环评报告提出的防护要求,确保线路周边的电磁环境达到相应的限制要求。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根据施工地点向施工地点所在辖区环保局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三)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四)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选择杆塔基础,施工方式和施工工艺,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减少对植被占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绿化。
四、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负责。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国家和省、市对环境保护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5日
抄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