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28807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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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8-02-08 16:30 |
文   号: | 武环管〔2018〕13号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16: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管〔2018〕13号
武汉市环保局关于武汉平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平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平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在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工业园实施武汉平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倒班楼等建筑及配套设施;设置三元乙丙橡胶类、硅胶类、冲切类产品等3条生产线;项目外购原料经炼胶、硫化、二次硫化、复合、冲切等工序,形成加工橡胶类产品267.6吨/年、硅胶类产品106吨/年、冲切类产品92.4吨/年的生产能力(详见《报告书》)。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执行标准可行,该《报告书》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建设项目时,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教育与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安排好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扬尘、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陵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项目排水建设应实施雨污分流制。按《报告书》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陵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密炼、开练工序在封闭生产单元内进行,投料、密炼、开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橡胶、硅胶产品硫化生产在微负压生产单元内进行,橡胶硫化废气经抽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硅胶硫化废气经抽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橡胶、硅胶产品二次硫化生产设备为全封闭,废气通过设备排气口进入“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项废气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硫化氢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各排气筒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具备污染物监测采样条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报告书》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
四、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和污染事故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暂按我局审核的总量控制指标执行。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入试运行后,你公司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由蔡甸区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督查。
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5日
抄送:蔡甸区环保局,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武汉市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