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2885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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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9-06-17 16:38 |
文   号: | 武环管〔2019〕35号 | 发布日期: | 2019-06-17 16:3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8号线三期工程纳入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工程总体符合《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7-202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
(一)及时对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施工影响区域生态环境予以恢复。
(二)全面落实风亭、冷却塔等设备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三)应严格控制振动影响,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减振措施,确保沿线学校和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的要求,二次结构噪声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的要求。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根据《报告书》提出的达标控制距离要求,在地铁沿线、车站风亭、冷却塔等噪声和振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和振动敏感建筑物。
(七)加强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噪声和振动的跟踪监测,如果出现超标情形,你公司应及时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金沙博彩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