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9993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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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16:45 |
文   号: | 武环管〔2020〕97号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16:4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港汉南港区武桥重工件杂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5820万元建设武汉港汉南港区武桥重工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代码2018-420113-55-03-077506)。项目水域部分位于武汉港汉南港区纱帽作业区内,新建1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40米,设计吞吐量45万吨/年。后方陆域仓库及堆场等单独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详见《报告书》)。该工程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述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保措施组织实施,《报告书》可作为该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实施该工程时,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隔声、抑尘、排水、清渣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清洁生产。施工船舶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泥浆干化后作为固体废物处置,不得向长江排放泥浆等施工废水。项目完工后,及时修复项目施工场地等施工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全面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方陆域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汉南(纱帽)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码头面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经收集池泵送至后方陆域污水管网;到港船舶污水不得排入长江水域,可交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接收处理或由码头污水接收设施收集经后方陆域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汉南(纱帽)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合理规划码头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措施。在后方陆域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
(六)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和处置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在码头前沿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溢油应急收集处置设施,完善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要求报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你公司应积极做好该工程与后方陆域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衔接工作,后方陆域相关配套工程未投入运营使用前本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若本项目性质、规模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按法律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金沙博彩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