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2-14891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08:11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08: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供应商:
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拟以询价方式选择《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询价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独立编制完成1项及以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工作。
(四)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二、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一)根据《实施办法》内容,对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按要求报送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二)聘请5名相关领域专家对《实施办法》风险评估报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进行咨询论证,提交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三)向社会公开征求《实施办法》风险评估报告意见,根据公众参与情况,确定风险等级,并分别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
三、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四、预算金额上限
2万元(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格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六、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填写《询价报价单》(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供应商提供遵纪守法等承诺。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均一正一副,密封后加盖公章。
七、有关要求
(一)中选人对有关项目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二)中选人在工作中,不得将受托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委托人交付的项目工作、未经委托人允许擅自将项目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完成、未遵守保密责任、违反行业法规等,委托人有权停止付费,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中选人责任。
(四)本次费用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费用包干。
八、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与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 金沙博彩807室,地址:江汉区新华路422号。
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12时前,逾期不予签收。
附件:询价报价单
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徐一凡 联系电话:85805760)
附件
询价报价单
项目名称:《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内容 | 投标报价 | 备注 |
《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参选人(公章)名称: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