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011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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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2-08-01 16:38 |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8-01 16:38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水平,规范现场检查程序,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使用率,充分发挥系统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市环境监察支队于7月24日至25日在蔡甸区组织召开了2012年上半年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会议。各区环保局、市环保局科技监测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商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情况,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每月正常运行率均保持在95%左右;利用自动监控系统,我市查处了武汉绿色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追缴排污费137.3万。
各区环保局和运维商总结和交流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环保局科技监测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针对自动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及比对监测不通过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针对目前存在的日常运维工作不到位、监测数据应用不够、执行报告制度不严格、老旧设施故障率较高等问题,曾欣支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区环保局要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加强抽查,提高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水平,同时要充分利用自动监控数据,将数据逐步应用到排污申报登记、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工作中;二是各运维商进一步细化运维工作,提高运维服务水平,及时处理各类故障情况;三是各运维商要加强与各区环境监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日常运维情况,严格执行每月10日前向各区环境监管部门提交上月月度运维报告制度;四是各运维商要在近期组织对老、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按管理权限向各区环境监管部门报告摸底核查情况,各区在接到报告后应仔细核实,对确需更换的设施要落实更换计划。
会上,向各区环保局发放了《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文件汇编(第二版)》,并结合环境执法中的典型案例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