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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环办〔2013〕20号 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9 16:04 来源: 澳门金沙娱乐城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817591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澳门金沙娱乐城 成文日期: 2013-04-19 16:0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3-04-19 16:04
效力状态: 有效

武环办〔2013〕20号

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落实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管理水平,努力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检查2006年以来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未完成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非污染生态项目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处理建设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申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审批,2013年全市环保验收项目数占当年审批项目数的50%。
        二、工作步骤
        专项检查分为调查、汇总、抽查、处理四个阶段。
        (一)调查阶段(20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以下简称“各区环保部门”)分别组织对本部门负责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清理,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清理,按要求填写“2006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表”(附后),报市环保局。
        (二)汇总阶段(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
        市环保局将“2006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表”收集、组织初步核实并汇总分析。
        (三)抽查阶段(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
        市环保局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商各区环保部门后确定被抽查建设项目清单,组成两个小组进行抽查。抽查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涉湖建设项目。
        (四)处理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市环保局根据抽查结果,会同各区环保部门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形成专项报告,并通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市环保局成立全市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昉   
        副组长:刘时芳 曾欣
        成员:明利虹、李立胜、邵开忠、王勇
        抽查小组成员由市环保局环评处、污防处、生态处及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宣教中心、各区环保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市环保局环评处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区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推进,扎实完成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在每月报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情况时,增加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等内容。工作结果将纳入2013年度市环保局对各区环保部门专项指标绩效考核。
        (三)各区环保部门、市环境监察支队要依法严厉查处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投入生产(使用)以及以试生产名义“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
        (四)市环保局环评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应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调度和安排,高质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五)市环保局污防处、生态处分别配合做好有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和畜禽养殖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核查工作。
        (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有关技术工作,对市环保局负责环评审批的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监测,按要求尽快出具验收监测报告。
        (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适时宣传报道。
 
2013年4月17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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