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63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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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4-05-15 16:07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4-05-15 16: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4]88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三批公益性
环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开展“三抓一促”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厅2014年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批公益环评活动,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环保为民为立足点,着力解决一批农村环保项目和小微企业项目环评,通过开展活动,提升环评机构和管理部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目标任务
初步计划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益环评项目17个(原则上每个地市申报1-2个项目),服务对象主要针对农村环保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小微企业等。省内环评机构和外省备案的环评机构在自愿的原则上,可申请提供免费环评服务。
三、安排步骤
(一)项目申报阶段(3月25-4月5日)
由各地市环保局组织申报项目,申报项目时须以发改部门立项依据为准。省环保厅自然处负责收集农村环保项目,环评处负责收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小微企业项目(其中小微企业项目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最后由环评处汇总初审后报厅领导审定。
(二)任务分配阶段(4月6日-4月15日)
省环保厅环评处将审定的公益环评项目名单发给各环评机构,先由各环评机构根据资质类别和等级自行申请服务项目,由环评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协调配对。
(三)实施阶段(4月15日-11月30日)
各环评机构结合分配的项目任务和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原则上须在指定时限内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请各级环保局环评审批部门及时予以审批,结合各地管理规定,能纳入绿色通道等快捷审批通道的,尽量予以支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项目环评审批。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针对公益环评进展情况,我厅将组织开展公益环评总结表彰活动,对参与公益环评的中介机构以省环保厅文件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环评机构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以激发环评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环评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四、有关要求
各级环保部门、各环评机构都要高度重视此次公益环评活动,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相互配合,把全省2014年开展的公益性环评活动落到实处。各级环境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为快捷完成公益环评项目做好服务;各环评机构要注意统筹兼顾,在实施好公益环评工作的同时,还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环评质量。力争通过开展此次公益性环评活动,进一步提升环评机构和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环保系统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