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806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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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2-01-31 10:09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1-31 10: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2]23号
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2011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及厅属单位:
现将环保部《关于开展2011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2011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深化发展的需要。各级环保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报送统计年报、季报。
二、“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在调查范围、指标体系、报表形式、技术规定等方面较“十一五”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环境管理指标数据填报方式也发生变化。请各地认真学习环发[2011]153号文有关内容,保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三、各市、州环境统计年报上报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前。上报内容包括:电子版数据库;所有基表和综表数据;打印盖章签字的综表。工作总结(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版)包括:各地数据审核结果及逐条问题的说明;对“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十二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使用问题总结及建议等内容。
四、省厅将加强对各市、州工作的检查指导,2012年3月上旬将召开全省2011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会审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统计 年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