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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5月环境信访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6-06 16:36 来源: 金沙博彩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816982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金沙博彩 成文日期: 2016-06-06 16:3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6-06-06 16:36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区环保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工业区安环局、东湖分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1至5月全市环境信访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诉统计分析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至5月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投诉总计5355件次,投诉回复率100%,办结率100%。1至5月投诉总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7.73%。

(二)综合分析                              

1、环境问题类别情况分析


污染类别

2016年1至5

月投诉量(件)

所占百分比(%)

2015年1至5

月投诉量(件)

与去年同期增减(%)

水污染

336

6.27

317

5.99

大气污染

油烟

25

0.47

34

-26.47

烟尘

380

7.10

341

11.44

异味

2766

51.65

1004

175.50

粉尘

103

1.92

172

-40.12

机动车

22

0.41

204

-89.22

小计

3296

61.55

1755

87.81

噪声污染

娱乐噪声

2

0.04

5

60.00

工业噪声

457

8.53

264

73.11

建筑噪声

105

1.96

38

176.32

其它

469

8.76

236

98.73

小计

1033

19.29

543

90.24

固体废物

22

0.41

5

340.00

电磁辐射

110

2.05

92

19.57

其  它

558

0.10

301

85.38

合  计

5355

100

3013

77.73

从统计可知,全市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投诉分别占总投诉的61.55%、19.29%、6.27%;与去年同期相比,噪声污染投诉增幅较大,增幅为90.24%,其次是大气污染投诉增幅较大,增幅为87.81%。由于加强了宣传教育,机动车投诉下降幅度较大,降幅为89.22%。

2、污染投诉发生地情况分析


单位名称

2016年1—5月

2015年1—5月

与去年同期增减(%)

江岸区

355

195

82.05

江汉区

78

39

100.00

硚口区

188

167

12.57

汉阳区

431

300

43.67

武昌区

209

146

43.15

青山区

400

226

76.99

洪山区

294

225

30.67

东湖风景

33

40

-17.50

东湖高新

370

274

35.04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

883

128

589.84

东西湖区

285

424

-32.78

黄陂区

400

64

525.00

蔡甸区

380

81

369.14

新洲区

167

137

21.90

江夏区

342

317

7.89

化工新区

95

13

630.77

总计

4910

2776

76.87

从表中可以看到,投诉较多的城区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汉阳区、青山区和黄陂区,2016年1月至5月投诉量分别为883件、431件、400件和400件,占投诉总量的39.4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的城区为化工新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黄陂区、蔡甸区、江汉区和江岸区,增幅分别为:630.77%、589.84%、525%、369.14%、100%和82.05%。

  3、污染投诉途径情况分析


投诉途径

2016年1至5月

所占百分比(%)

2015年1至5月

与去年同期增减(%)

来信

713

13.32

557

28.01

网络

826

15.42

657

25.72

电话

3799

70.94

1702

123.21

来访

17

0.32

97

-82.47

合计

5355

100.00

3013

77.73

分析上表,电话和网络投诉是最主要的投诉渠道,分别占投诉总量的70.94%和15.4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的是电话投诉,增幅为123.21%。

4、主要投诉问题分析

异味污染投诉仍是1至5月投诉热点,本类信访2766件,占总信访量的51.65%,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75.50%。异味投诉较多的城区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东湖高新、汉阳、黄陂、青山和江夏区,1至5月投诉量分别为626件、257件、214件、202件、167件和167件,占全市异味污染投诉总量的59.04%。

二、环境信访办理情况

(一)上级转办件办理

2016年1至5月,市局共受理上级转办件167件,其中国家信访局转办3件,省信访局转办2件,省环保厅转办143件,市信访局转办19件,已办结152件,仍在继续办理15件。

2016年1-5月上级转办件办理一览表


承办单位

转办件数

已回告件数

正在办理件数

超期回告件数

按期回告率

江岸区

2

2

0

0

100%

江汉区

1

0

1

0

100%

硚口区

2

2

0

0

100%

汉阳区

2

2

0

0

100%

武昌区

10

9

1

0

100%

洪山区

9

7

2

0

100%

青山区

1

1

0

0

100%

蔡甸区

6

5

1

0

100%

江夏区

8

8

0

0

100%

东西湖区

5

5

0

0

100%

汉南区

3

3

0

0

100%

黄陂区

9

6

3

0

100%

新洲区

9

7

2

0

100%

东湖风景区

0

0

0

0

100%

武汉经济开发区

13

12

1

0

100%

化工新区

0

0

0

0

100%

环评处

4

4

0

0

100%

污防处

0

0

0

0

100%

辐危中心

0

0

0

0

100%

监察支队

36

33

3

0

100%

车防中心

0000

100%

监测中心

0000

100%

宣教中心

0000

100%

反映其它职能部门问题

444400

100%

退信

0000

100%

总计

167152150

100%



(二)“12369” 投诉办理

2016年1-5月份12369共接到6068件群众来电投诉,其中环保投诉类2328件(区局办理2078件,市局办理250件),环保咨询类925件,反映其它部门环境问题的2815件(如KTV噪声、建筑噪声、油烟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等)。12369投诉办理质量高的有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东西湖、蔡甸、新洲等单位。

1至5月12369投诉主要集中在大气污染方面:
    异味污染问题。一类是工业企业生产异味;二类是汽修行业产生的喷漆异味污染;三类是畜禽养殖异味污染问题。

烟粉尘污染问题。主要是工业企业排放烟粉尘造成的大气污染。如沌口开发区某机械有限公司金属打磨粉尘扰民;青山区建设乡胡墩村某私营泡沫厂烧锅炉排放黑烟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

此外,居民反映的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问题也较多。如沌口万科金域南湾居民反映夜晚弥漫着刺鼻难闻的异味;东湖风景区纯水岸东湖华侨城附件居民反映空气中的焦煤味道;东西湖区区汉西污水处理厂周边弥漫臭鸡蛋异味等。

2016年1-4月12369投诉满意度测评表


排名顺序

承办部门

抽查数量(件)

满意件数(含基本满意)

不满意件数(件)

满意率(%)

1

江岸区

51

42

9

82.35%

2

江汉区

22

22

0

100%

3

硚口区

36

30

6

83.33%

4

汉阳区

72

62

10

86.11%

5

武昌区

33

31

2

93.94%

6

洪山区

48

44

4

91.67%

7

青山区

49

42

7

85.71%

8

江夏区

37

33

4

89.19%

9

蔡甸区

53

45

8

84.91%

10

武汉经济开发区

(汉南区)

124

103

21

83.06%

11

东西湖区

51

45

6

88.24%

12

黄陂区

57

51

6

89.47%

13

新洲区

12

10

2

83.33%

14

武汉化学工业区

11

11

0

100%

15

东湖高新经济开发区

39

34

5

87.18%

16

东湖风景区

9

9

0

100%

合计:

704

90

614

87.21%

(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推进工作

“全力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的工作。

2016年4月份,市局组织各区认真执行《武汉市环保局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指引清单(试行)》,对今年以来办理的信访事项逐件清理甄别。目前,江岸、硚口、汉阳、青山、洪山、东湖高新、东西湖、蔡甸、新洲、黄陂区等10个单位对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较为积极,其他区局暂还未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12369”办理存在问题

个别区局对系统操作不熟悉。如涉及不属于本辖区的电话投诉,武汉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本应提交“退信”,却在“处理意见”中填写意见,导致该投诉迟迟未被处理。

部分区局超期回复。一是超期退信。各区局应在收到市局转办单后3天内退信,个别区局快到办结期才提交退信申请,延误办理期限。如编号2016101042的转办件,该案件因在青山、洪山、化工区3个单位中反复退信流转了1个月,导致案件超期未回。二是超期办理。如武昌区编号20162000124的转办件,系统要求2月11日办结,结果超期10余天办结。

此外,少数区24小时值班电话无人接听。

(二)“阳光信访”办理存在问题

一是未能每天登陆阳光信访系统。如汉南区(案件编号4215082611396518)的转办件出现实体性受理告知书超期上传现象。

二是信访文书制作不规范。如新洲区环保局(案件编号4216020408506953)的转办件,处理意见书未加盖行政公章直接上传电子档文书;江夏区环保局(案件编号4216032910020240)未分清《程序性受理告知书》与《实体性受理告知书》的责任主体。

此外,部分区局在信访件办理中存在推诿现象。部分区局接到投诉件后,既不与投诉人沟通了解,也不到现场调查核实,仅凭投诉内容就认定是其它区局或市直管企业污染并申请退回,导致群众投诉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环境投诉案件办理质量,市局将坚持定期对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于办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群众不满意,重复投诉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2、市局将按照市信访局2016年全市信访工作考评要求,继续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市、区环保部门对依法应通过行政程序分类处理的信访事项,须依照行政程序进行处理,建立部门内部流转机制,确保符合规定的投诉请求都能顺畅进入法定程序。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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