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办〔2016〕40号
关于开展武汉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分局),武汉经开区环保局,武汉东湖高新区环保局,武汉化工区安环局:
为推进全国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环保部决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国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此,湖北省环保厅制定并印发了《湖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管委会)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了搞好我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具体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各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在岗环境执法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8日前,各区环保部门要制定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内容要有明确的分工。同时明确一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的联系协调和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请各区(管委会)在9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9月1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办公室。
(二)9月至11月,各区(管委会)根据《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自行开展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12月1日前,各区(管委会)环保部门依据环保部《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细则》(见附件)开展执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及先进单位(个人)名单和相关资料报送省环保厅。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成效
全市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市环保局曾欣同志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环保局郝喜见、市环境监察支队陈伟、市环境监测中心邵开忠同志任副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杨奋文、刘诗超、李立胜同志,各区(管委会)环保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任组员。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加强领导,合理组织,确保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成效。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各区(管委会)环保部门要把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大比武活动的开展,营造好“大练兵”活动氛围。要围绕“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满意度”等3个考量指标和“环境质量变化”一票否决指标为主要内容组织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并及时报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各区(管委会)每半月向省厅信息调度组报送一期活动简报。同时抄报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搞好活动报送。
(三)紧密结合日常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各区(管委会)环保部门要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与日常环境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问题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与“武汉市六个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学习掌握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技能,练就“火眼金睛”,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实现大练兵目标。
(四)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升环境质量
各区(管委会)环保部门要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线,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力争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处罚金额及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移送司法等重大案件办理数量上与今年8月份之前相比有显著增加。要通过持续不断的严格执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各区(管委会)要积极跟踪发现并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环保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办公室。
(五)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各区(管委会)环保部门要做到24小时畅通“12369”环保投诉电话,将投诉的环境问题作为执法工作的重要线索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办理、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下大力、动真格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高群众投诉满意度。
市环保局联系人:胡慧锦
电 话(传真):85805872
附件:《湖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附1:
湖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根据环保部《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要求,我厅结合全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现制订湖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执法大练兵目的
(一)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掀起加强环境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活动高潮,调动全省环保系统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四)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度。
二、组织领导
全省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省厅李瑞勤副厅长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同志任副组长。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闫强、副总队长张也俏、省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孟树国、调研员郭予峰,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任组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调度组、执法督查组、活动调研组、案卷资料评审组。
(一)信息调度组
组长:郭予峰
组员:李俊华、徐雪
主要负责对上对下联络,协调各组按照要求完成活动内容,督促各地按时报送活动信息。
(二)执法督查组
组长:张也俏
组员:余国华、涂超、汪昌华、陈润田
开展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检查、督查各地办案情况,向案卷资料评审组提供办理典型案件的卷宗及相关材料。
(三)活动调研组
组长:孟树国
组员:黄冬生、胡波、潘焱、魏娜
负责收集各地报送的简报,根据各地报送的简报,拟制省级活动简报;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调研,提出活动改进意见或整改方案。
(四)案卷资料评审组
组长:闫强
组员:李伟、徐雯、胡敏、吉海英
负责收集各地报送的典型案件卷宗,并对卷宗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向环保部提交全省自评报告及推荐大练兵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大练兵活动内容
大练兵活动不单独部署工作任务,各地将大练兵活动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实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
评比主要从“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考量,另设“环境质量变化”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环境执法案卷质量”:主要是评价各地环保部门2016年9-11月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监察稽查等环境执法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案卷的质量。
“查处违法案件数量”:主要是评价各地环保部门2016年9-11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等重大案件办理数量。
“执法公众满意度”:主要是评价群众对地方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满意程度。
“环境质量变化”指标分为“环境空气质量”分指标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分指标。“环境质量变化”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是指以空气和地表水污染物不降反升作为评选优秀集体的“一票否决”指标。
四、活动时间、参加大练兵活动人员及具体安排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将利用9—11月3个月时间集中进行。参加大练兵活动人员为全省在岗环境执法人员。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前)
8月,省厅根据环保部《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结合湖北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并于9月10前将《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报送环保部。
(二)活动实施阶段(9—11月)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方案》,自行开展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省厅将组织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调研。
(三)评审及报送材料阶段(12月)
12月5日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依据环保部《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细则》(见附件)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及先进单位(个人)名单和相关资料报送省厅。12月5日—10日,省厅组织对各市级和县级环保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审,并于12月10日前将全省自评报告及评审出的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环保部。
五、大练兵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大练兵活动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大比武活动的开展,保障好活动经费,营造好“大练兵”活动氛围。市、县级环保部门要根据省级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实施方案制订本级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实施方案,各项活动内容要有明确的分工。市级及县级负责信息调度、执法督查调研、案卷资料报送的人员要积极与省级负责信息调度、执法督查、案卷资料报送的人员做好工作对接。市、县级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实施方案及活动联络员名单务必于9月5日前报送省厅。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
一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二是要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省级及市级环保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和调研,协调督导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
各地在活动期间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绩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地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市级及县级环保部门每半月向省厅信息调度组报送1期大练兵活动简报,省厅每月向环保部报送1期大练兵活动简报。活动期间,鼓励各地积极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宣传本地活动开展情况,投稿情况及时向省厅信息调度组报备,各地投稿情况将作为推荐先进单位(个人)的评选依据之一。
(四)鼓励先进,树立典型
根据各地开展大练兵情况,省厅将评选出4个省市级、10个县级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向环保部推荐1个市级、1个县级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环保部对大练兵活动效果好、成绩优秀的环境执法机构,按评价成绩,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5个省级、20个市级、20个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和100名个人素质高、执法能力强、在大练兵中表现突出的环境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