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2-25438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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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22-09-06 17:29 |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17:29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为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警示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 澳门金沙娱乐城现予公布5个典型案例。
一、某公司虚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
2022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用缺省值编制碳排放报告,导致2020年碳排放报告失实等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得知,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时尚未掌握工作要求,导致2020年碳排放报告不准确;该公司已重新核算碳排放量,完成整改,期间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
经市生态环境局研究,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2022年7月13日,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第15项和《武汉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第24项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二、某公司虚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
2022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人为下调煤炭低位发热值,导致2020年碳排放报告失实等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得知,该公司下调了碳排放报告中的发热量数据,但热量仪等原始数据保存完整;该公司已重新核算碳排放量,完成整改,期间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
经市生态环境局研究,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2022年7月13日,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第15项和《武汉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第24项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三、某公司未保证pH计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2022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随机检查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时,发现某公司pH计自动监控数据异常。3月17日,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技术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对自动监控设施开展比对监测,同步人工监测该设备有限公司外排水。最终检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自动监控设备(pH计)探头套有黑色塑胶套管,摘取套管后废水pH数值轻微超标。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使用废水自动监控设备,未保证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经调查得知,pH计探头黑色塑胶套管为购买pH计时设备出厂即使用的电极保护套,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后未及时摘下电极保护套;该公司废水排放去向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未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经市生态环境局研究,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的适用条件。2022年5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四、某公司未保证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2022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随机检查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时,发现某公司烟气自动监控数据异常。3月22日,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技术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该公司在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期间未进行人工监测,也未采取参比方法监测数据替代。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使用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和未保证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经调查得知,该公司已完成设备故障修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且在修复设备故障期间工况无明显变化,未造成大气污染后果。
经市生态环境局研究,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2022年5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五、某医院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违法行为案
2022年4月,江夏区分局执法人员随机检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时,发现某医院未提交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执法人员多次督促提醒该医院提交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5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医院现场检查,该医院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经调查,该医院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5月11日,江夏区分局对该医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5月12日,江夏区分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后,该医院立即在排污许可平台提交了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2022年6月6日,江夏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处以罚款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