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2640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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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7-06-01 10:03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10: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环局,东湖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2017年5月18日,省环保厅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明确有关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起始时间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7]678号,以下简称《复函》)转发给我局。现将《复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附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明确有关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起始时间的复函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