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529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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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3-05-27 16:49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3-05-27 16: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3]131号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做好2013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470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清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
秸秆禁烧关系到大气环境质量、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去年,各地虽然做了大量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全年共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火点182处,尤其是秋季火点数达到124处,火点增数为全国最高,仅9月28日和29日两天就被监测到火点88个,超过2011年全年火点数,大面积焚烧秸秆严重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部分地市甚至出现极端雾霾天气。各地环保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落实
各地市环保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积极协调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切实明确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将秸秆禁烧工作的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县、乡两级政府,并完善考核问责机制。
三、突出重点,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要针对区域农作物生产特点,突出抓好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干线和重点禁烧区的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及时制止焚烧行为。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秸秆禁烧法律和法规的宣传,积极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气化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利用秸秆。
各地环保部门要对环保部遥感卫星每日监测通报的火点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对误判火点及时向省厅提出火点核销申请,提供现场GPS定位图片和土地利用类型等相关证明材料,分别于2013年7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报送我厅。我厅将根据环保部监测日报提供的秸秆焚烧信息,组织对相关地区进行督查。各地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将纳入2013年度环境监察考核范围,并与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项目立项及区域限批、环保补助资金安排、农村生态创建等方面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情况严重的直管市和各地市的县(区),撤销其各类环保荣誉称号,取消其一年内在环保系统评先评优资格,停止环保资金补助。
联系人:环境监察总队 汪昌华
电 话:(027)87167401
传 真:(027)87652665
E-mail:hbsthjjc@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470号)
2.2012年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统计结果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