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843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
| 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1-11-03 09:27 |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11-03 09:27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1]249号
关于转发环保部铅蓄电池企业信息公开
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铅蓄电池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环保部《关于铅蓄电池企业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通报》(环办函[2011]10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铅蓄电池企业信息公开方面各地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环保部和我厅组织的督查、群众投诉、舆论反馈,以及此次环保部通报的情况看,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完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栏中存在不少空白,没有对因关闭或停产未开展监测的情况加以说明。
(二)信息公开的项目不准确。有的地方将在生产企业填报为停产整治;有的地方将建有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生产线企业仅填报电池组装信息;有的地方将电池组装企业填报为极板加工;还有的地方填报的企业有2010年危废处置量,但没有填报危废处置资质、申请危废转移联单或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中有漏报的企业。通过社会反馈和走访调查,有的地方涉铅企业存在漏报现象,如咸宁、孝感等市。
(四)地方上报材料和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符,部分企业存在较多环境违法问题。检查中发现,由于黄冈、咸宁、十堰和随州等地方环保部门审批和监管不严、查处不力,我厅之前未直接检查的企业仍存在环评未批先建、没有环评违法生产、越权审批环评文件、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污染防治设施简陋、超标排污、监测数据失真、违反产业政策等违法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大涉铅行业企业监管力度,各地要更加细致地排查,确实弄清实有涉铅企业的数量和建设项目情况,企业生产状态、工艺、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和卫生防护距离,及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对填报不完整信息和对属于因停产、关闭而未监测等信息要进行补充说明,并及时更新公布的信息和上报相关情况。
(二)请各地环保部门于10月上旬以前对涉铅在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地监督性监测,污染物监测情况应包括重点特征污染物(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总铅、总镉等)的具体数据,监测结果于10月17号前报省环境监察总队。
(三)请各地环保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设置“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专栏,并将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和环保整治基本情况纳入其中,于2011年11月10日前更新一次信息公开情况,并在今后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定期进行更新,同时上报更新情况的说明。
(四)对新发现的涉铅企业要上报企业基本情况和环保部门处罚的具体情况。
(五)请将有关铅蓄电池企业进一步整治情况以及信息公开更新情况,纳入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中一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
附件:《关于铅蓄电池企业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通报》(环办函[2011]1041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铅蓄电池 信息公开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