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873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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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1-01-30 11:08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01-30 1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1]26号
关于对2010年度全省危险废物处置经营
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活动,加强对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环节的监管,防止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省厅拟于3月份对全省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形式及内容
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交换意见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
(一)处置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三同时”验收情况
(二)危险废物运输工具及相关资质
(三)危险废物处置技术人员资质
(四)资产及人员管理情况(提供人保部门的用工合同)
(五)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六)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七)贮存危险废物以及设施管理
(八)标识制度
(九)转移联单制度
(十)分析鉴别制度
(十一)污染防治情况
(十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信息平台》填报情况
(十三)危险废物经营记录台账
(十四)消防验收、环境监测、设备检查材料
(十五)厂容厂貌
二、检查评分办法及绩效使用
本次检查内容共15类32小项(具体见附件),凡检查项目中有5类或7小项不达标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缓年审,责令整改;有6类或9小项及以上项目不达标者将不予年审,关停整改或视情况给予注销资质。
三、人员组成及检查范围。
检查分两组实施
第一组
组 长:兰国桢
副 组 长:黄茂
成 员:李伟 杨立群
检查范围:武汉、黄石、黄冈、咸宁
第二组
组 长:唐必武
成 员:王云生 吴晨波
检查范围:孝感、襄樊、荆门、宜昌、仙桃
四、检查要求
(一)请各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按照附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好各项档案资料,真实反映单位运营情况,杜绝弄虚作假。
(二)各处置经营单位要贮存一定所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保证检查期间设备正常运营。
(三)各地环保局要组织领导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联 系 人:吴晨波
联系电话:027-87167386
传 真:027-87167383
附 件:2010年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检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