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89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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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6-12-07 16:15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12-07 16: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办〔2016〕51号
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湖北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全环保局,东湖分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省环保厅定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在全省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现将《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湖北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市辐危中心负责市直管生产、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单位的检查工作。各区级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区管生产、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单位的检查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2)。
按照《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湖北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工作,并填报“武汉市辐射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和“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应用及管理情况表”(见附件4)。
(一)目前已关闭、停产、半停产以及经营困难的单位;
(二)近两年各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尚未完成和以往检查中曾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
(三)尚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单位;
(四)在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内未开展自查、自查不彻底、自查数据与监管部门掌握情况不符的单位。
市环保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市直管单位的检查,并组织对各区环保局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市辐危中心承担。
组 长:市环保局 张朝辉副局长;
副组长:市辐危中心 龚源副主任;
成 员:市辐危中心辐射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
各区环保局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辖区内区管生产、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单位的检查工作。
(一)第一阶段:研究部署(2016年12月16日前)
各区环保局做好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准备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印发行动通知,通知各放射源单位启动自查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自查(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
各区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放射源单位结合近两年各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对本单位自查,督促其在12月31日前向辖区环保局提交“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应用及管理情况表”(见附件4)和自查报告(含整改报告)。
(三)第三阶段:全面检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14日)
各区环保局结合放射源单位自查情况,对辖区内放射源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存在放射源底数不清、账物不符等情况的单位,应梳理清楚放射源底数;对管理系统内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或相关审批及备案手续未通过系统办理完成的,应指导相关单位补充完整相关数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应明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存在违法行为的要立即查处。各区环保局应于每月底向市环保局报送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3月1日至31日,市环保局将组织抽查组,对各区环保局检查行动的完成情况和检查效果进行抽查。
(四)第四阶段:分析总结(2017年4月15日至5月1日)
各区环保局对自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于2017年5月1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环保局应充分认识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落实检查任务,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目标。
(二)突出检查重点,消除安全隐患
在监督检查中,要重点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检查。对于辐射许可证到期或即将到期单位,要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延续许可证,并组织对近两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规范检查程序,确保检查效果
各区环保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检查程序和检查内容,详细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被检查单位,并明确专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惩处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对于存在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情况,或者存在问题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对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视,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附件:1.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湖北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2.区管生产、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单位名单
3.武汉市辐射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表
4.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应用及管理情况表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联系人: 李伟、黄丰 联系电话:85806109、85806206 传 真: 85806821电子邮箱:huangfenghzau@aliyu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