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901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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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6-06-06 16:10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06-06 16: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5〕108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核与辐射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扎实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做好今年辖区内Ⅳ、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督办和行政处罚工作。同时,省环保厅委托各市州对辖区内使用Ⅱ类X射线装置单位进行辐射安全例行监督检查,提出处罚建议,并督办落实。
二、省辐射环境管理站要重点做好全省Ⅰ、Ⅱ、Ⅲ类放射源和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督办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相关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要按照环保部《辐射安全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及省环保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情况要及时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并对变化情况进行及时更新。要及时上报使用Ⅱ类X射线装置单位的违法违规情况及处罚建议。
四、抓好辐射安全培训和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要加大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力度,使辐射安全培训覆盖到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三个层次,确保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不走过场,切实做到两个“全覆盖”(从业单位、骨干人员),使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强化监管,将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精力分散、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要严格值班、值勤、应急、报告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发现事故苗头,应逐级上报,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有效处置。省辐射环境管理站要加强与市(州)辐射环境监测(监督)机构辐射安全联防联动,做到协调有力,反映迅速。
六、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结合“三抓一促”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管效能。
各地要分别在2015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上报上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我厅将据此对各市(州)环保部门辐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例行监督检查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定期对各市州使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情况和例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或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辐射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省辐射站 于鸣 电话:027-87167512
附件:
1.全省使用Ⅱ类X射线装置单位名单
2. 市(州)Ⅱ类X射线装置利用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 市(州)Ⅱ类X射线装置利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
4. 市(州)辐射安全监管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