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办〔2014〕63号
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对武汉市9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全环保局,各分局,市辐危中心: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对武汉市9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鄂环办[2014]251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督促辖区相关企业的辐射安全防护问题整改落实,并于9月26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辐危中心。市辐危中心负责对其中涉及市直管单位的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并加强对其他辐射工作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各类辐射安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联 系 人: 李 伟、 黄 丰
联系电话:85806109
附件:关于对武汉市9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鄂环办[2014]251号)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 9月 16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