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927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2-09-28 10:19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9-28 10:1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办〔2012〕47号
关于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2]25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一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敏感时期不出现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事件。
二、严格按照全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确保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面排查到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督促整改,切实维护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三、各单位应于2012年9月底前督促辖区内所有运行的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建立辐射监测制度,配备专门监测人员,安装辐射监测设备。
四、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辖区内的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规定做好应急人员、车辆、物资、设备等的准备工作,增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核与辐射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2012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日报制度。各单位应于每日上午10时前向我局报告有关情况(报告格式和内容见《通知》),期间若发生核与辐射事故或事件,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
联 系 人:刘陵飞,徐友丽
联系电话:85806109, 85806961
传 真:85806821
2012年9月14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