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938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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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1-09-19 10:57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09-19 10:5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鄂环函[2011]747号
关于督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落实通信基站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的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近年来,我厅在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湖北省内存在违法建设通信基站的现象,且相应的环境信访与投诉案件较多,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可予以行政处罚。通过上门沟通和正式约谈后,你公司能认识到环境违法的错误,并积极配合我厅进行投诉处理,同时考虑到处罚可能对你公司信誉、再融资等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我厅没有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按照“教育为先”的原则,为纠正你公司在通信基站建设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现责令你公司迅速进行整改,依法补办相关环保手续,全面落实通信基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为保证整改工作有效实施并尽快完成,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迅速对你公司历史以来所建通信基站进行清理,组织专班、安排专项资金补办环保手续。对已建成的基站于2012年12月31日前补办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工作,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按地市并结合项目批次以“打捆”方式进行,具体评价工作可抽取一定比例(不低于20%)的基站来详细开展。抽取时应兼顾基站类型、功率、农村与城区、周围环境等代表性因素;所有涉及投诉的基站应全部纳入重点环评范围。为加快工作进度,可尽可能细化“打捆”分包并对每一个“打捆”的任务包单独来选择评价单位。
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每一个项目批次的基站建设项目现场验收可以采取抽测的办法以便从总体上完成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当次抽测比例不低于30%,并在继后的两年内完成其余所有基站的监测。经验收监测合格的基站,可申请颁发《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有助于直观解答人们的疑惑或担忧。
二、2011年以后新建基站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先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再进行基站建设。应当积极探索开展通信基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已经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站可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加强通信基站管理,建立健全通信基站环境管理制度,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基站天线架设应与周边居民楼、学校、幼儿园等敏感目标保持适当距离,减少投诉纠纷。积极配合我厅及各地市环保部门及时稳妥处理群众投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通信基站宣传和与基站周边群众沟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整改工作,定期向我厅报告整改工作进度。整改期间,我厅及各地市州环保部门将对你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基站 管理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