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246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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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沙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7-07-21 17:30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7-21 17: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我市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状况怎样?机动车排气污染该如何控制?各职能部门有何监管责任?2017年7月12日,市车防中心联合武昌区环保局,为区人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举办了《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讲座,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解答。
参与《条例》起草的市车防中心谷威同志向区领导介绍:随着城市机动车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断加大;为加强防治工作,《条例》对机动车的注册登记、运行使用直至报废注销等各环节以及车用燃油均进行了规定,并倡导环保出行和文明驾驶。同时,《条例》明确了环保、公安、商务、质监、工商、经信等职能部门在各环节的具体监管责任,并引入“双罚制”和“按日计罚”,加大了对机动车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是武昌区今年环保世纪行的主题内容之一,为普及机动车环境管理的法律规定,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武昌区环保局与市车防中心联合举办了这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