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汉阳、黄陂、新洲、江夏、蔡甸、汉南区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市环科院:
为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国家环保部初定于2015年3月会同有关部委对各地方2014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环保部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实施环评限批,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和项目进展表,做好迎检准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规划》考核的水体断面为:长江杨泗港断面,汉江宗关断面,府河朱家河断面,东湖郭郑湖2、庙湖、水果湖、汤菱湖、鹰窝湖断面;考核项目18个(项目清单见附件),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14个(优选项目11个,备选项目3个),工业污染防治项目1个,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3个。
二、考核内容
(一)《规划》实施情况,包括工作进展、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
三、考核形式
考核组采取听报告、查阅档案资料和核查重点工程项目等方式开展工作,并重点对水质情况、治污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四、材料准备
请各有关单位依据职责,于3月10前将考核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项目进展(见附件)和相关材料档案(审批文件、验收文件、监测报告等)报送我局,并做好迎检工作。
(一)自查报告。
(1)断面水质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水质监测开展的主要工作、监测指标和达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
(2)水污染防治项目自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展、投资情况、废水进出口达标排放情况、污泥无害化处理情况、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运行及联网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
(3)重点区域项目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实施进展、投资情况、已建成和未建的内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
(4)武汉市城镇污水处理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
(二)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
(三)考核断面和评估断面水质监测原始数据、治污项目等相关档案资料。
2014年3月5日
(联 系 人:张珂 电话传真:8580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