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339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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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2-03-05 10:15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03-05 10: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鄂环函[2012]169号
关于做好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年度实施情况考核迎检工作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3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的函》(环办函〔2012〕37号),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委于2012年4月对我省《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2011年度实施情况开展考核工作,按照省政府的批示要求,为做好国家考核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国家考核内容
(一)《规划》实施情况,包括工作进展、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
(三)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
二、考核地点
国家对我省现场考核地点为武汉市,国家考核组将对我省其他城市进行抽查。
三、考核组织形式
考核组采取听报告、查阅档案资料和核查治污项目等方式开展工作,并重点对水质情况、治污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组织环保、发改、监察、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做好考核自查工作,各地自查报告(主要为考核断面水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及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表)请于2012年3月22日前报省环保厅,并抄送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
(二)请各地抓紧提前整理好相关的档案资料,提供辖区内考核断面和评估断面水质监测原始数据及治污项目清单,档案资料按照一个项目一份档案准备,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进展情况、项目申报及有关批复、招投标文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批复、工业项目关停的地方政府文件等。
(三)国家考核迎检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领导,省环保厅负责具体协调和联络工作,请武汉市做好现场考核准备和接待工作,其他地方做好国家抽查的准备。国家考核组的具体行程及人员名单,待国家通知下发后我厅另行通知各地环保部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环境保护厅 董奕娈 刘春来
联系电话:027-87167103(兼传真)、87167138
电子邮件:hubeiwufang@163.com
附表: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长江中下游流域 规划 考核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