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348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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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2-10-28 19:50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2-10-28 19: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1]48号
转发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
三峡工程175米试验性蓄水水位消落期间
库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宜昌市、恩施州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水位消落期三峡库区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水库运行安全,现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三峡工程175米试验性蓄水水位消落期间库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办发库字[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工作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继续按照《三峡库区“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方案》,扎实开展“水华”预警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时间同步,监测项目齐全,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严格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水源地,要加密污染特征因子的监测频次。
二、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干支流“水华”、饮用水源地等相关环境保护突发应急准备措施。对辖区内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应迅速查清并切断污染来源,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污染防控工作。
三、加强漂浮物清理和信息上报工作。按照三峡库区清漂工作职责分工,重点做好三峡库区支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按月汇总辖区内清漂工作进展,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将上月工作小结报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联 系 人:董奕娈
电 话:027-87167103(兼传真)
电子邮箱:dongyiluan@gmail.com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