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7392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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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1-05-30 10:44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1-05-30 10:4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1]147号
关于加强旱情严重地区饮用水源水质
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自去年秋末以来,我省降雨持续偏少,呈现了五十年一遇的极值性的大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三级应急响应,各地积极组织抗旱,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省旱情仍在持续发展,部分地区出现人畜饮水困难。为加强旱情严重地区水环境监测预警,保障旱情严重地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防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是环境安全的重要组织部分,关系民生健康、关系社会稳定,是当前应对旱灾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务必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监测工作专班。各市、州环保部门要成立监测小分队,加强受灾地区水源地水质巡查巡测,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派遣小分队对各地监测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各地要做好经费、装备、车辆、通讯、后勤保障等多方面准备,切实抓好落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重点污染源特别是在干旱时期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敏感区域(流域),以及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控企业,要重点加强排查。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污染物排放趋势,禁止企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二是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监控能力,加强监察、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各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状况。三是要加大饮用水源监测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对主要饮用水源地要加密水质监测频次,对新增水源地,要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巡查和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监控指标超标现象或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等问题,要立即向各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启动预警和应急机制,尽快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三、严格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定期编制干旱时期水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专题报告,发现水质超标或突发污染事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地方环保部门应将水环境质量专题报告、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为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旱情严重地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工作,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省环保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旱情 饮用水 总结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