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17543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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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0-10-28 08:44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10-28 08:4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办〔2010〕14号
关于《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中我局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局直属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处室:
《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为切实完成好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试点工作方案》中对我局的分工安排,现结合各相关单位和处室工作职能,并报经局办公会议审定,将工作任务分解如下,请各责任单位和处室高度重视,协调、指导相关区环保部门推进试点工作,保证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编制并印发《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2010年11月30日以前,编制完成《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直各相关单位、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意见后,形成报市政府审查的送审稿。2010年12月底以前,报市政府正式印发。
分管领导:夏喜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科研院 责任人:朱志超
协助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科技监测处
二、划定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0年12月30日以前,编写完成《武汉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11年3月前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并报请市政府审核, 2011年8月报省政府正式批复。
分管领导:夏喜平
责任单位:科技监测处、市环保科研院
责任人:陈黎、朱志超
协助单位:污染防治与控制处
三、开展农村地区生活污染治理
协助各相关区和管委会开展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2010年底前农村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率达到35%,在2015年以前按年均4%的递增率增加;2010年底前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8%,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3%,在2015年以前按年均3%的递增率增加。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 责任人:鲍丽村
协助单位:财务处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
按照《武汉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和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完成全市24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 责任人:鲍丽村
协助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处、市环境监察支队
五、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
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1年至2015年,逐年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财务处 责任人:秦工一
协助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
六、开展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从2010年开始开展农村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试点,且试点数量逐年增加, 2015年底以前在每个远城区建立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每半年开展1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在2015年以前,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GB3838-2002中109项指标,GB/T14848-9中的39项指标)全监测。
分管领导:夏喜平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责任人:梁胜文
七、开展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从2010年开始,每年制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2010年10月30日前以市环保局名义印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11月30日前印发整改通知。
分管领导:赵建国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责任人:张军
协助单位:污染防治与控制处
八、推动各级农村“以奖促治”环保项目的完成
按照中央、湖北省及我市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项目下达时的要求,圆满完成各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财务处
责任人:鲍丽村、秦工一
九、开展农村环保宣传
编写并印发农村环保宣传资料,通过武汉环境保护网站及《武汉环境》等公共媒体宣传报道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及相关知识,指导各区级环保部门开展各项农村环保宣传活动。举办农村干部、党员、普通农民等不同层次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班,2010年12月30日前举办一期全市乡镇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
分管领导:裘实
责任单位:市环境宣教中心 责任人:王杰芳
协助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财务处
十、建立农村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机制
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监管,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2010年11月30日以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分管领导:赵建国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责任人:张军
十一、加强组织协调及资料整理
承担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职能,负责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中相关工作的协调,完成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迎接环保部对我市的考核及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考核。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 责任人:鲍丽村
协助单位:局办公室
为全面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各相关单位和处室于2010年12月30日以前将本单位和处室分工执行情况书面报市局自然生态保护处汇总。
附件:市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农村 整治方案 分工 通知
抄送: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7日印发
共印28份
附件
市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试点任务 |
主要工作 |
分管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协助单位 |
1 |
编制并印发《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
2010年11月30日以前,编制完成《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征求意见稿。2010年12月底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 |
夏喜平 |
市环保科研院 |
朱志超 |
自然生态保护处、科技监测处、 |
2 |
划定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2010年12月30日以前,编写完成《武汉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11年3月前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并报请市政府审核,2011年8月报省政府正式批复。 |
夏喜平 |
科技监测处、 市环保科研院 |
陈黎 朱志超 |
污染防治与控制处 |
3 |
开展农村地区生活污染治理 |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协助各相关区和管委会开展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 |
柯智明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鲍丽村 |
财务处 |
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 |
按照《武汉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和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落实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柯智明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鲍丽村 |
环境影响评价处、市环境监察支队 |
5 |
加大农村地区环保投入 |
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1年至2015年,逐年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
柯智明 |
财务处 |
秦工一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6 |
开展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夏喜平 |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梁胜文 |
|
7 |
开展农村工业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
2010年10月30日前印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11月30日前印发整改要求。 |
赵建国 |
市环境监察支队 |
张军 |
污染防治与控制处 |
8 |
推动各级农村“以奖促治”环保项目的完成 |
按照中央、湖北省及我市农村环境“以奖促治”项目下达时的要求,圆满完成各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
柯智明 |
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
秦工一 鲍丽村 |
|
9 |
开展农村环保宣传 |
编写并印发农村环保宣传资料,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指导各区级环保部门开展各项农村环保宣传活动。2010年12月30日前举办一期全市乡镇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 |
裘实 |
市环境宣教中心 |
王杰芳 |
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
10 |
建立农村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机制 |
2010年11月30日以前,制定武汉市农村地区环境应急处置预案。 |
赵建国 |
市环境监察支队 |
张军 |
|
11 |
加强组织协调及资料整理 |
承担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职能,完成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 |
柯智明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鲍丽村 |
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