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办〔2017〕15号
关于成立武汉市环保局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环局,各直属单位,东湖分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排污许可制的实施,充分发挥排污许可制的管理效能,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汉市环保局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阎忠宁 局 长
副组长:谢 昉 巡视员
赵建国 副局长
张作波 副局长
张 颉 总 工
张朝辉 副局长
成 员:曾 欣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局级)
梁胜文 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副局级)
黄晓霞 办公室副主任
王春秋 污染防治一处处长
罗 巍 污染防治二处处长
詹 炜 督查协调处处长
刘作甫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刘时芳 行政审批处处长
秦工一 财务处处长
郝喜见 政策法制处调研员
袁新慧 科技监测处处长
傅为高 自然生态保护处调研员
王杰芳 组织人事处处长
焦 敏 机关党委调研员
魏红明 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
王 勇 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汪 璞 市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
龚 源 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利桥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排污许可制实施,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量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市环保局排污许可审核技术小组,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具体审核工作。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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