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办〔2018〕1号
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环局,东湖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办发〔2017〕63号),确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市环保局决定成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环保局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市环保局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讨论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和需要提交省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审议的相关事项。
组 长:阎忠宁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丽华 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
赵建国 副局长
张作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朝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宪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工一 副巡视员、财务处处长
曾 欣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局级)
梁胜文 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副局级)
成 员:胡 斌 局办公室主任
王杰芳 组织人事处处长
袁新慧 科技监测处处长
郝喜见 政策法制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焦 敏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汪 璞 市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杰芳任办公室副主任。组织人事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市环保局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专班,下设3个小组,即综合协调组、机构编制组、财政资金(资产审核)组,研究全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方案及意见建议。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杰芳 组织人事处处长
成 员:武旭业 科技监测处调研员
乐庆华 市辐危中心副主任
张 珂 局办公室科员
王 磊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全市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我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有关配套材料。
2.组织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会议,并起草有关讲话、报告、汇报、经验资料等文稿。
3.负责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完成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综合性工作。
4.负责调度、统计、汇总全市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并向省环保厅、市改革办定期报送改革工作情况。办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电、后勤、会务、督查等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组
组 长:乔 奇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成 员:韦 帅 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
徐文婷 组织人事处干部
范 颖 市环境监测中心干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市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的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意见。
2.负责对全市环保部门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全面摸底。联系机构编制部门,推进全市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等核定及划转工作。
3.负责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人员身份、编制的组织上报和审定工作,建立市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人员台账。
4.参与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组织,配合起草有关讲话、报告、汇报、经验资料等文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资金(资产审核)组
组 长:秦工一 副巡视员、财务处处长
成 员:许 晟 财务处主任科员
赵 波 财务处主任科员
陈桂娇 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程海清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刘志明 市监测中心后勤科科长
鲍卫华 市监测中心财务科干部
主要职责:
1.对全市环保机构的资金使用和人员经费等情况进行摸底,衔接财政部门拟定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预算保障政策。
2.对全市环保机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拟定整合并统筹安排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3.负责拟订全市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涉及财政资金及能力建设的政策和意见。
4.参与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组织,配合起草有关讲话、报告、汇报、经验资料等文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垂直改革期间及改革后的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动环保工作。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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