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村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不仅督促我们压紧压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更是对我们的一种关爱,确保我们执行扶贫政策不走样,使用扶贫资金不出问题。”市委组织部驻村工作队队长刘翰卿说。
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聚焦中央扶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反馈问题整改,督促4家监督单位把抓好脱贫攻坚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求按照不低于2019年任务标准的原则,制定2020年扶贫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帮扶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截止目前,该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委组织部结合全市组织工作实际,对照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制定5个方面共18项整改措施。
近日,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带队分赴新洲区毛冲村、刘湾村、四屋村等监督单位的精准扶贫联系点,采取现场抽查扶贫工作资料、走访村民、与村干部和扶贫工作队员座谈等方式,对各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工作指示精神、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开展情况和扶贫帮扶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帮扶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及时向相关单位负责人反馈,并要求其克服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等困难,立即作出整改,及时拨付帮扶资金,确保今年扶贫项目建设不受影响。
该组负责人表示,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开展国家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细化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盯紧整改责任,盯牢整改进度,盯实整改质量,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