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全省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环保公众参与渠道,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营造公众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湖北的良好风尚,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重点推进环境监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12369”举报平台以及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自即日起到2017年底前组织不少于1期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并逐步推动环保开放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二、开放对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公众
三、有关要求
(一)丰富活动形式。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开展通俗易懂、参与互动性强的环保科普宣传,使公众体验环保科技,理解环保工作。
(二)广泛动员参与。可采取预约报名和集体组织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社会公众参加,利用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媒体等多种渠道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地点和内容,使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其中。
(三)加强活动宣传。组织媒体报道公众开放情况,并鼓励参观人员通过自媒体发布活动体验和感受,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完善安全保障。应选择适合对公众开放的场所并提前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入场前开展安全教育,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照片和工作情况报送省环保宣教中心。
联 系 人:宋小华 解东 陈果
联系电话:(027)87166568 87167516
联系邮箱:hbxjjyk@163.com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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