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环保督察组第一组组长吴琦、副组长李瑞勤,及武汉市环保局局长阎忠宁一行,冒着酷暑深入新洲区涨渡湖自然保护区现场督导环保整改工作。新洲区委副书记、区长赵利洪陪同督察。
吴琦一行先后来到涨渡湖主港大堤、水上森林、东围港堤水上荷花地等点位,通过现场询问、观看图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涨渡湖自然保护区保护情况和发展保护规划,现场查看了湖中心水质和夏候鸟繁殖基地,听取了新洲区负责人关于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
现场督察中,吴琦一行对涨渡湖碧波荡漾的湖水、生机盎然的生态环境给予了充分肯定。据了解,为加大对涨渡湖湿地保护区的管理保护,新洲区自加压力,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扛起涨渡湖湿地保护区保护修复的主体责任,探索成立区涨渡湖湿地共管委员会,建立健全投诉、处置、通报、联合执法、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先后投入资金3亿元,编制了《涨渡湖保护规划》、《水质改善方案》,解除了养殖承包合同实行人放天养,完成了湖泊蓝线范围内1863亩精养渔池的退养,并对沿湖排水港渠进行了综合整治,在涨渡湖流域内新建或改建街村两级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工程等。经过科学精准综合施策,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今年7月份涨渡湖水质达到Ⅳ类标准。
吴琦对新洲区近年来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对下一步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新洲区认真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再接再厉,争取尽快使涨渡湖水质达功能Ⅲ类标准。
赵利洪表示,新洲区将以这次现场督导检查为契机,坚决落实吴琦组长和省环保督察组的督导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再上强度,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争取涨渡湖水体早日达功能水体标准,确保中央、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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