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简报
第1期
武汉市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1日
我市召开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
7月13日,我市召开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副秘书长余从斌作动员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军主持会议。
余从斌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政治意义。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与上级保持一致的需要,是开展日常工作的需要,也是推进军运会环境整治的需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各区、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高水平、严要求做好本次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二是全力高质高效完成配合工作。要明确组织领导,各区迅速对标成立区级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总协调人和联络员;要明确工作纪律,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督察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问责;要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围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内容,积极做好配合工作;要明确配合下沉督察的工作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综合保障工作,按要求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有任何阻挠、隐瞒行为;要明确宣传工作制度,实时更新有关动态信息,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市宣传报道组按要求及时公示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等情况。三是要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前的有关准备工作。要做好思想准备,以严谨、认真、客观的态度接受督察;要做好材料准备,不断完善台账资料,及时、准确上报材料,确保经得起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检查;要做好工作准备,包括针对前期中央、省督察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严格自查,认真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余从斌强调,市、区一定要加强联动,做到上下有分工,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本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确保整个工作按照周市长的要求,顺利、有序、稳步地落实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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