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420000201811150006 | 群众反映:“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开发中心以挖山、炸山、毁林方式建设公园绿地,破坏式利用地下空间,破坏生态环境。” | 东湖高新区 | 生态破坏 |
经查阅相关资料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规划管理用图,该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信访人所指的山体不符合《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所称山体。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了《树木移栽砍伐修剪许可证》。信访人反映的“挖山、炸山、毁林”情况不属实。 目前,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公司已办理完成高新大道以南,光谷大道以东的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手续,可进行地下展览馆及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建设。依据研发中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将自筹资金在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的公园绿地内建设城市公园。 |
不属实 | 依据《研发中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将自筹资金在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的公园绿地内建设非盈利性航空主题花园,预计2018年12月份开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督促该公司尽快推进非盈利性航空主题花园建设。 | |
2 | X420000201811150014 | 群众反映:“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陆景苑小区以南、葛光社区以北的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开发中心以挖山、炸山、毁林方式建设公园绿地,破坏式利用地下空间,破坏生态环境。” | 东湖高新区 | 生态破坏 |
经查阅相关资料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规划管理用图,该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信访人所指的山体不符合《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所称山体。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了树木移栽砍伐修剪许可证。信访人反映的“挖山、炸山、毁林”情况不属实。 目前,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公司已办理完成高新大道以南,光谷大道以东的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手续,可进行地下展览馆及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建设。依据研发中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将自筹资金在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的公园绿地内建设城市公园。 |
不属实 |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关于中国特种飞行器研发中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将自筹资金在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的公园绿地内建设非盈利性航空主题花园,预计2018年12月份开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督促该公司尽快推进非盈利性航空主题花园建设。 | |
3 | D420000201811150080 | 群众反映:“蔡甸区奓山街一致村1组山下、山上的树木被毁,山体被挖,修建大规模的墓地。” | 蔡甸区 | 生态破坏 |
11月16日至18日,蔡甸区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为: 关于树木被毁问题:蔡甸区林业旅游局和武汉市森林公安蔡甸区分局调查专班,到达蔡甸区奓山街一致村北侧乌龟山山坡,发现现场确有毁坏山林修建墓地的施工痕迹,经查,系蔡甸区奓山街一致村村民吴丹霞家族所为。 关于山体被挖问题:经区国土规划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没有发现山体被挖的现象。 关于修建大规模墓地问题:目前乌龟山安葬的坟墓大约有一百座,都是老旧坟墓。信访人反映的修建大规模墓地问题,包括两处:一是今年清明节期间,一致村1组宋氏家族距离山脚约6米修建了一处门楼,门楼高约2.2米、宽2米,在山腰老坟墓上立了2块石碑;二是一致村吴丹霞家族对乌龟山山坡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山林面积134平方米修建墓地。 |
属实 | 一是针对村民私自修建门楼行为,蔡甸区已责令宋氏家族修建门楼的当事人在3日内自行拆除门楼,逾期将组织城管部门强制拆除;二是针对毁坏山林修建墓地问题,为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案件,市森林公安蔡甸区分局已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处罚整改。 | |
4 | D420000201811150062 | 群众反映:“南湖大道南湖时尚城住宅楼下有很多餐馆,没有专用烟道,油烟扰民,多次投诉未果。” | 东湖高新区 | 大气污染 |
经现场了解,信访人反映的住宅楼为商住综合楼,目前有非醉味觉驿站和七八九老火锅两家餐饮店铺位于商住综合楼K3A栋底层商铺,其余餐饮店铺均设置在独栋商业楼内。非醉味觉驿站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店内配套安装了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设备。七八九老火锅目前尚未开始营业,后期开业后主要经营火锅类不含煎炒炸、不产生明显油烟的餐饮项目,店内也已配套安装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设备。 经现场检查,非醉味觉驿站店铺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转,厨房无明显污渍,现场油烟排放情况良好。2017年8月18日、2018年8月3日,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分别委托武汉聚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店铺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铺的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不属实 |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项目周边的巡查工作,同时,根据武汉市城管委推广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的要求,东湖高新区将计划设立20家监控点位。经分析群众反映点位,已将非醉味觉驿站店铺列入监控设备安装点位,后期设备安装后将全天实时监控该店铺油烟排放情况,如发现油烟排放浓度超标,区城管局将依法依规查处。 | |
5 | D420000201811150060 | 群众反映:“1.汉阳区江堤中路修建垃圾中转站的选址规划未公开,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2.《武汉市规划局关于2008年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函》(武规函〔2008〕134号)文件中提到了垃圾转运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信访人这是2008年出的意见,时间过去10年,周边的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建议重新选址;3.原有的地方仅停放环卫车辆,并没有相关设施,产生的气味对周边的居民造成了困扰。目前垃圾中转站正在建设压缩房、排污管道买房、沉淀池等;4.周边居民反映非常强烈,希望督查组到现场实地查看,督办相关部门依法履职。5.要求公开规划选址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审批手续。” | 汉阳区 | 其它 |
经现场调查核实,《武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6-2020)》已经于2008年由市政府批复并向社会公开;江堤中路垃圾转运站为现状转运站,已运行接近十年。目前在建项目是更换维修环保设备,包括种植绿化隔离带、渗滤液、除尘、除臭等设备,并非新建、扩建;相关部门在更换维修环保设备时,积极采取冲刷、消杀等措施,现场未见异味影响。 |
不属实 |
为做好垃圾转运站更换维修环保设备的解释说明工作,汉阳区相关部门已通过发放告知信、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对垃圾站的批复和更换维修环保设备情况进行了宣传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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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420000201811150032 | 群众反映:“洪山区石牌岭泓悦府小区西门设置了垃圾站,气味影响出入。” | 洪山区 | 其它 |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垃圾站”,系鸿岭花园小区为解决小区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而修建的临时堆放点,修建了不足1米的简易围墙。该处垃圾池内建筑垃圾堆放量不大,建筑垃圾中夹杂了少量生活垃圾。周边商铺及居民习惯将生活垃圾丢于此处,垃圾池周边空地没有硬化,下雨后地面有滞水,并有异味。 |
属实 |
11月16日下午,洪山区洪山街工作人员与鸿岭花园小区物业、泓悦府小区物业现场调查并要求: 1.鸿岭花园小区物业立即对垃圾池内及周边垃圾进行清运,拆除原简易围挡,修建1.5米高围墙,同时制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告示牌。加强对建筑垃圾临放点的管理,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放。待大部分业主入住后,再拆除该处临时垃圾存放点。 2. 由泓悦府小区物业对小区西门至垃圾池之间的空地进行平整硬化。 目前,鸿岭花园小区物业已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垃圾池进行加高围挡处理。泓悦府小区物业已开始对小区大门与垃圾池之间的空地进行平整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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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420000201811150014 | 群众反映:“1.洪山区白沙洲大道四坦路与五坦路交界双建村附近修建地铁五号线,野蛮施工随意乱挖,裸土未覆盖,没有任何降尘设施,扬尘污染严重,399、307、632等公交路经过带泥上路,没有人行道居民出行不便。2.武汉市洪山区武太闸附近巡司河河水呈黑色,有恶臭味。” | 洪山区 | 水污染、大气污染 | 据查,地铁5号线工程已办理占道挖掘手续,在烽胜路全线按要求设置了施工围挡,正进行墩梁施工,无土方作业。该项目配置有车辆冲洗设施、洒水车、雾炮车,组织有40人的专职保洁队伍,对施工区域及出入口周边进行保洁及降尘,施工范围内无明显扬尘。投诉人反映的地铁五号线野蛮施工随意乱挖,裸土未覆盖,没有任何降尘设施,扬尘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地铁五号线青菱站工地进出口,车辆经过存在少量带泥上路现象情况属实。青菱河南路项目工地未进行出土作业;青菱河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存在裸土未覆盖的现象。该路段为施工路段,路面无法隔出人行道,无人行道情况属实。武泰闸附近巡司河河水呈黑色,有恶臭味属实。 | 属实 |
洪山区建设局将督促各建设单位落实工地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和施工扬尘治理标准。针对本投诉,联合市建委和区城管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街城管中队已责令施工方对路面进行了清扫、冲洗,并安排人员进行多点守控,严格要求进出工地的施工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洗,确保车轮不带泥。要求环卫作业单位加强洒水降尘频次,对路面泥土、泥浆及时清理清扫。洪山街城管对所属3个工程项目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门口路面受污染情况,及时对施工区域裸土进行绿网覆盖,文明施工。 洪山、武昌两区将按照《武汉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巡司河的整治工作。一是实施完成控源截污工程,收集污水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二是实施水质提升工程,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改善水质。三是加快实施巡司河(武昌段)箱涵段清淤工程。四是建立长效维护管理措施,安排专人专班专船对河段进行巡查,做好河道沿线卫生保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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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420000201811150050 | 群众反映:“新洲区李集街刘溪村翠竹山庄非法开采畈西后山沙石;武汉金坊建设集团开采沙石,破坏林木。” | 新洲区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核实,李集街刘溪村翠竹山庄畈西后山是七十年代的老采石场,山上没有树木。翠竹山庄近几年并无建设,亦无开采砂石行为。武汉金坊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刘溪村道路建设时,与刘溪村反复商讨后,将该村原有乡村道路建成长约500米,路基宽6米,硬化水泥宽4米的道路,对原土路采取了牵直、降土方、填补土方等方式处理。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对沿途少量挖出的砂石土方只进行了就地填补,没有开采贩西后山砂石、毁坏树木,没有改变用地性质,更没有将砂石土方进行买卖。 | 不属实 | 新洲区将压实部门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山体管理,建立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坚决杜绝违法破坏生态植被、乱开乱采行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 | |
9 | D420000201811150035 | 群众反映:“洪山区工大路泓悦府小区对面的鸿岭花园小区垃圾场未封闭,异味很大,污水横流。” | 洪山区 | 水污染、大气污染 | 鸿岭花园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三面围挡高不足1米,呈开放式,周边商铺及居民习惯随手将生活垃圾也丢于此处。泓悦府小区西门与垃圾池之间的空地没有硬化,垃圾池及周边堆放了少量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下雨后地面有滞水,并闻有异味。 | 属实 | 目前,按照洪山街在现场调查时的要求,鸿岭花园小区物业已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垃圾池进行加高围挡处理。泓悦府小区物业已开始对小区大门与垃圾池之间的空地进行平整硬化。 | |
10 | D420000201811150044 | 群众反映:“武昌区中北路凯德广场1818餐饮业油烟扰民,海山金谷小区居民受到影响。” | 武昌区 | 大气污染 |
经查,凯德1818中心负一层及4-7层共有22家餐饮商户,均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商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烟道集中收集净化后通过8楼总排烟管进行排放,排烟口距海山金谷小区约50米左右。 前期,根据周边居民反映,水果湖街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凯德1818中心排放油烟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油烟达标排放。针对监测结果,街道和相关部门向周边居民开展了解释和沟通工作,同时要求凯德1818中心积极整改,尽量减少油烟影响。 |
属实 | 水果湖街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定期清洗,防止油烟扰民。同时促进商户和居民之间的沟通、协商,做好周边居民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 |
11 | D420000201811150046 | 群众反映:“武汉市关谷之星文华星城旁边有一个农商银行楼顶的风机,中央空调的冷却塔,噪声超标。达到70多分贝,严重扰民。” | 江夏区 | 噪声污染 | 经查,武汉市农商行顶楼的空调机组确实存在噪声。武汉市农商行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江夏区城管委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11月2日19:51至19:58,在中建文华星城8栋25、28、30楼客厅窗外1米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62、61、61分贝。监测结果显示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中昼间60分贝限值。 | 属实 |
为妥善处理该信访事项,江夏区城管委于11月9日、13日、15日前后共3次前往现场,召集相关单位协调解决该问题。协调会上,市农商行承诺,聘请一家第三方环保公司,制定噪声整改方案,确定整改工程技术方案及投资,尽快开展整改,力争在小区业主正式入住前解决噪声问题。 11月18日上午,市环保局局长到武汉市农商行进行了现场督办。11月19日下午,分管副区长率区环保、城管、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再次到现场研究督办,现场责成市农商行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并列出时间表付诸实施,责成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并要求将处理进展情况通过物业管理部门向业主公示,争取业主理解。 下一步,区工作专班将继续督促武汉市农商行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将妥善做好小区业主的解释工作,尽快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在小区予以公示,确保业主认可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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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420000201811150019 | 群众反映:“江夏区关山桥小学附近200米左右有家生产防水油膏的厂,偷排废气,臭味很大。该厂还非法建煤焦油库,臭味很大。2016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过,当时关停了该企业,督察组走后又开始生产。” | 江夏区 | 大气污染 | 信访人反映的防水油膏厂为“武汉市鑫双龙防水材料厂”,该厂于2016年12月15日自行拆除原生产设备进行改建,2017年5月完成新的沥青油膏生产线和废气环保设施改造。江夏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关于〈防水材料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环保意见》。2018年11月10日、11日、18日,江夏区环保局多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该厂现场正常生产,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正常,沥青加热烟气经废气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车间内存在少许沥青异味,走访企业周边未闻到异味。旁边无居民区。该公司现场向江夏区环保局出示了2份委托第三方所做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均、苯并芘等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 属实 | 江夏区环保局已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对该厂卸油膏口处冷却后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检测。下一步,江夏区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
13 | D420000201811150008 | 群众反映:“武昌区自由路都府堤8号户部巷油烟扰民,居民无法开窗。” | 武昌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都府堤8号楼下共有27家商户,其中26家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无油烟排放,1家商户—武汉市武昌区浪淘鲜鱼码头火锅店(挂牌名为楚地三宝,以下简称楚地三宝),从事餐饮经营,有油烟排放。经现场查看,楚地三宝于2018年10月重新装修,安装了新的油烟净化设施,由于楼顶排烟管道有破损情况,导致油烟泄漏,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 属实 | 针对楚地三宝油烟扰民问题,中华路街办事处约谈了商户负责人,要求其对破损排烟管道立即修复;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楚地三宝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若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限期整改;若监测达标,街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和达标排放,防止油烟扰民。目前,破损排烟管道已完成修复。 | |
14 | D420000201811150029 | 群众反映:“江夏区文化大道117号武汉市农村商业银行的13楼上有几十台空调机组和冷却塔,二十四小时运转,噪声扰民。” | 江夏区 | 噪声污染 | 武汉市农商行建设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江夏区城管委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11月2日19:51至19:58,在中建文华星城8栋25、28、30楼客厅窗外1米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62、61、61分贝。监测结果显示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中昼间60分贝限值。 | 属实 |
江夏区城管委于11月9日、13日、15日前后共3次前往现场,召集相关单位协调解决该问题。市农商行承诺,聘请一家第三方环保公司,制定噪声整改方案,力争在小区业主正式入住前解决噪声问题。 11月18日上午,市环保局局长现场督办。11月19日下午,分管副区长率区环保、城管、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再次到现场研究督办,现场责成市农商行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并列出时间表付诸实施,并要求将处理进展情况通过物业管理部门向业主公示,争取业主理解。 下一步,区工作专班将继续督促市农商行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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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D420000201811150003 | 群众反映:“东湖高新区光谷九小旁工地异味扰民。” | 东湖高新区 | 大气污染 | 经核实,天风证劵项目施工现场无异味,电信研发中心项目施工现场南侧临光谷九小存放了数根刷过漆的消防管道,有轻微油漆味,但现场未见有任何刷漆作业及刷漆工具。 | 属实 |
11月16日,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天风证劵项目下达《武汉市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要求天风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减少施工粉尘、噪声、污水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电信研发中心项目施工现场南侧临光谷九小存放了数根刷过漆的消防管道,有轻微油漆味,天马建设公司立即调整消防管道的存放位置,在后期施工中使用已刷好漆且油漆味尽可能消散的消防管道。 下一步,高新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该项目周边的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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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D420000201811150041 | 群众反映:“洪山区欢乐大道地铁四号线铁机路A出口处的嘉鱼吊锅烧烤店油烟直排,污染很大。” | 洪山区 | 大气污染 | 经现场调查,该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净化设备运行情况正常,不存在油烟直排情况。信访人反映“油烟直排”情况不属实,反映“油烟污染”情况属实。 | 属实 | 洪山区梨园街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该店油烟清洗台账,督促经营者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维护,确保其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17 | D420000201811150011 | 群众反映:“对11月5日佛祖岭街大潭村大潭湾随意倾倒工业、生活垃圾倾占林地农田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050008)的结果不满意,避重就轻,未涉及林地部分不属实,没有实际处理问题,希望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 东湖高新区 | 土壤污染 |
1.投诉人反映佛祖岭街大谭村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属实。 2.该处位于城市绿地和环城林带交汇处,经查阅国土规划“一张图”和林地“一张图”,投诉人所反映属非林地范围。大谭村全部土地均已被统一征收管理,村民已搬入还建社区居住并无农田。投诉人反映侵占村民农田,毁坏林地问题,不属实。 3.2017年4月14日,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大潭村东园南路以南巡查发现新增违建面积为2157.5㎡用于木材加工。投诉人反映该处存在违建问题,属实。 |
属实 |
1.佛祖岭街制定了相关整改工作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与湖北森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合同协议书,内容涉及场地清运、挖建筑垃圾等相关工作。佛祖岭街督促天然气公司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存在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目前天然气管道施工区域下挖发现地下存在混合(建筑、生活)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2.对大潭村东园南路以南巡查发现新增违建,佛祖岭街已经确定方案于11月20日进行拆除。 3.下一步,佛祖岭街将加大对该处的巡查管控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并督促天然气公司施工单位规范施工作业。高新区城管局将加大对该地块巡查力度,防止违规乱倾倒建筑弃土现象发生。 |
东湖高新区城管局研究决定:对高新区城管局渣土执法中队副队长蔡玲浩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高新区城管局渣土执法中队队员刘闻起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
18 | D420000201811150006 | 群众反映:“江夏区金荷叶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未建设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煤焦油废气扰民。” | 江夏区 | 大气污染 |
11月10日、11日、18日,江夏区环保局多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该厂生产车间和仓库面积约300平方米,安装有电捕设施和水膜除尘器共两套废气环保设施。现场正常生产,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存在少许涂料异味,走访企业周边未闻到异味。旁边有四户村民。该公司现场向江夏区环保局出示了武汉华正环境检测公司2017年7月1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武华委检字20171447号),监测结果显示臭气、硫化氢等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江夏区荆荷叶防水材料厂生产防水油膏,车间内存在少许沥青异味”,属实;反映的“未建设环保污染防治设施”,不属实。 |
属实 | 江夏区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检测。后期,江夏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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