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全市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地表水断面按期达标。
三、整改情况
强化考核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评价办法》,实施考核评价结果及排名定期通报制度。创新实施《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红黄旗制度,强力推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经过努力,长江干流总磷浓度持续下降,2019年以来长江干流国考断面水质全面改善至Ⅱ类,全市11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90.9%。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7天)
联系电话:8580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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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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