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报
第21期
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8日
市委组织部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
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市委组织部认真对照《武汉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武环督改文﹝2017﹞1号)(以下简称《市整改方案》),逐条梳理,一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细化了责任分工,形成了《市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以下简称《分解方案》)。
《分解方案》涉及市委组织部牵头整改的3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整改目标,细化分工涵盖市委、市政府多个责任部门以及各区委(区工委)、区政府(管委会),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操作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创新手段方式,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在“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开设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专题培训班,组织各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二是将各区、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全市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加强绩效指标落实过程的督导检查,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在全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三是对照环境空气质量等生态环保绩效目标考评要求,参加市政府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约谈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区(功能区)环保工作责任;四是成立武汉市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审计力量,从组织领导、制度设计、方法创新、大数据运用等方面积极探索,采取“结合审”、“上审下”、“同级审”的方式,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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