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我局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意见:截至督察时,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220个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
整改目标:
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清查我市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和市交委组成了市水源地联合检查组,对我市1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了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力量,举一反三,彻底清除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所有安全隐患。
(二)持续落实《武汉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武政办[2012]85号),按时完成了环保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通报我市的4个问题;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涉及到我市的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已经基本完成或制订了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
目前,反馈意见(市序号21,省序号45)涉及我局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特此公示。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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