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政府副市长汪祥旺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市环保局、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重点办等19个市直部门和江岸、江汉等15个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城投公司、市环投公司、市地铁集团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宣传报道组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关情况。
汪祥旺副市长指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并提出5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督察整改机构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坚持定期调度、督查督办、整改销号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要严防思想松懈、责任弱化,严防整改工作出现“松口气”、“歇歇脚”、“一阵风”等情况,坚决做到按时交账、全部清零。二是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整改督导组要加大督导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督导。综合协调组每月召开一次全市调度会、交账会或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通报、调度和部署。三是及时部署和实施,按要求完成2018年及以后要完成的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尽快制定制度、方案、计划或规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五是各区、各部门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假整改、伪整改、弄虚作假、出现反弹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整改工作“中央认定、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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