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26116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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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澳门金沙娱乐城 | 成文日期: | 2017-07-10 10:59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7-10 10:5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环办〔2017〕33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环局,东湖分局: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调整2017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鄂环函[2016]158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17]7号),省环保厅下达我市2017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0万,要求用于支持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为做好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请各区(含功能区,下同)环保局结合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积极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2年划定的)范围之外区域完成的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不含煤改燃生物质项目,下同),且燃煤锅炉燃用单位办理了环保手续(含2017年6月30日前补办手续的)。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提交材料
(一)燃煤锅炉燃用单位环评批复。
(二)燃煤锅炉登记证书。
(三)淘汰或改造燃煤锅炉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淘汰燃煤锅炉须提供燃煤锅炉登记使用证书的注销证明;
2、改燃清洁能源的燃煤锅炉须提供新的锅炉登记使用证书;
3、达标改造的燃煤锅炉须提供达标排放的监测报告。
四、分配方法
按各区整治燃煤锅炉的蒸吨数进行分配,分配系数为:改燃天然气、改电和太阳能(以下简称改气电)的系数为1.2(每蒸吨按1.2倍计,下同),改燃其他燃料的系数为1,淘汰的系数为0.8,达标改造的系数为0.6。计算公式为:全市总蒸吨数=全市改气电总蒸吨数×1.2+全市改燃其他燃料总蒸吨数×1+全市淘汰总蒸吨数×0.8+全市达标改造总蒸吨数×0.6;各区应分配的资金=500万元×[(该区改气电总蒸吨数×1.2 +该区改燃其他燃料总蒸吨数×1+该区淘汰总蒸吨数×0.8+该区达标改造总蒸吨数×0.6)÷全市总蒸吨数]。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本次申报项目的大气污染物削减量将全部纳入各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量认定,可用于新建项目的总量调剂。
(三)各区在申报过程中,可联系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第三方中标单位)同步完成现场核查和资料收集、审查工作。
联系人:和学军 联系电话:85807053(兼传真)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
申报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资金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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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锅炉型号 |
使用证编号 |
额定出力 |
整治方式 |
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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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 |
煤改气 |
煤改电 |
煤改油 |
煤改太阳能 |
煤改生物质 |
达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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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生物质只统计,不参与分配。